二、根据部分地市档案接收单位反馈情况,由毕业生自行打印装订的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“毕业生登记表”)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,造成毕业生后续档案转移、入编、晋升等困难。因此,2015 届毕业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全部由我处统一印制。建议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在 6 月中旬前完成填写,以便审核、盖章及归档。